根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八条,我司建立内容自审制度,配备专职人员,保障上线内容合法合规,并落实信息安全、用户保护及应急处置要求。
制度文本汇编成册,作为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申请材料与日常运营依据。
明确审核标准、流程与责任,所有网络文化产品"先审后发"。
网站与平台安全防护、日志留存 ≥60 日,配合监管查询。
依法收集与使用用户信息,落实隐私保护与数据安全。
发现违规内容立即下架、保存记录并上报文化和旅游部门。
依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,我司平台严禁提供含下列内容的文化产品:
反对宪法基本原则、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统一与主权和领土完整。
煽动民族仇恨歧视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。
宣扬邪教迷信、淫秽赌博暴力、教唆犯罪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。
危害社会公德、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及其他法律禁止内容。
技术巡检 + 用户举报双重发现。
立即停止提供并屏蔽相关内容。
保存有关记录备查。
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报告。
完善审核规则,防止再发。